焦问我,怎么不写了。我说没时间,有时间一定补上。然后想想,等有时间了,也就不记得了。虽然晚了一天,还是补上吧。
只睡了四个半小时。改了闹铃,多睡了一刻钟。穿衣,下床。今天多带了一本书,世界上最美丽的英文·人生短篇。英文叫做——all that is beautiful·poems and passages of life。下楼。操场上的人比昨天少了些,也看不见那个餐厅的小伙计在操场骑车了。压压腿,开始跑。还是四圈,身上开始有一点点的汗,腿依然冰凉的。跑得不够,但是腿有抽筋的迹象。这样跑步的时候总会想起大一那些个在操场上挥洒过剩精力的夜晚。跑得很快,一旦停下来,汗水汩汩地,大颗大颗地砸下来,痛快淋漓。
回神之际,哪一站正被唱的铿锵有力。喜欢羽泉的那个MV,人生就是那样,路人来过,一起精彩过,又走出我们的生命。最后最后能站在身边一起谢幕的,寥寥无几。并无谴责,这只是一个听起来冰凉,实际温暖如春的客观事实。
五子顶那里,拐个弯,去看望路边的流氓兔,它还是躺在那里,连姿势都不曾变过。静静地跟它打个招呼,转身离开。越来越不愿意纵容自己去做没把握的事,越来越淡淡的,虽然还是笑得很大声,已经少了自信跟坚持在里面。
开始听着mp3读英语。Love your life这篇文的背景音乐那么熟悉,是,阿甘正传。仿佛所有最美好的事情都被融进这本薄薄小小的册子,世界好安静。高二,说起来像是昨天的日子,仔细回想,会发现记忆统统模糊成一片。我们记得什么,什么都不记得。我们拥有什么,什么都只是曾经拥有,因为很少珍惜眼前。
第三天。记忆模糊,阳光依然明媚,一个人的笑容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