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时节》,改编自阿耐的《落花时节》,英文名 Challenges at Midlife。作为尊贵的 VIP,前几天看完了《相》的大结局,并在某瓣写下:“这是一部普法的电视剧。违法的人都坐牢了。” 。
宁简两家因为父辈间的一起伤人事件而结下了深深的仇恨,小儿子宁恕在幼年时被前来寻仇的简家大女儿简敏敏挥手推开,导致后脑撞伤,患上癫痫。宁家也因为简家的不依不饶,而流离失所。宁恕长大后,回来复仇,将简家的人一个个送进了监狱,最后自己也进了监狱。网友认为,这部剧应该改名为,相逢在监狱。
出于旺盛的求知欲(居家办公憋的),我梳理了剧中主要人物的犯罪条款。整理过程中,我的感触是:
- 不懂法很可怕,简家老三和程可欣就是因为不懂法,所以才被宁恕算计,触犯了法律。
- 知法犯法也很可怕,宁恕虽然把其他人送了进去,但自己最后也进了监狱。
- 如果不小心犯罪了,那么一定要争取主动自首,造成经济损失的,积极弥补经济损失,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刑罚。张立新和程可欣都因为主动自首,轻判了。程可欣因为情节较轻,甚至一天拘留所都没待过。
- 明知已经犯罪,还不自首,试图用其他方式逃脱罪责的,后果只会更糟糕。简宏图本来只有税务问题,结果他没有听劝自首,跑去找宁恕,最后又给自己增加了其他犯罪事实。
- 干什么都好,就是别加入黑社会,哪怕这个黑社会披着公司的外衣,早晚要栽,而且后果很严重。
因为这中间涉及了税务问题,结合最近的邓伦与税务大数据,多说两句。简宏图一直认为,只要抢回了宁恕手里的证据,没有人举报自己,他就不会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坐牢。但其实,由于事发时间是2018年,我国已经全面开始启用税收大数据来进行税务管理,就算宁恕不举报,简宏图也早晚会被查出来。关于税务大数据,由于篇幅限制,改天再详细写写吧。
现在,让我们来细数一下这部普法剧都告诉了我们哪些知识点,法条枯燥,附在最后,并且只截取与剧情相关的部分,不可作为最终依据,完整发条请自行检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逍遥法外”简敏敏
简敏敏是简家的大女儿,也是唯一一个触犯法律后,没有在法律上被追究责任的。当年宁简两家的父辈之间发生了伤人事件,事主宁爸跳楼自杀,简敏敏寻仇无主,迁怒于宁妈。她上宁妈工作的医院闹的时候,小儿子宁恕为了保护妈妈,一口咬在简敏敏手上。简敏敏盛怒之下挥手甩开宁恕,致使宁恕后脑撞击石柱,并留下了癫痫的病根。
宁妈当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举家改名迁居,宁恕也因此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事实上,如果宁妈报了警,简敏敏虽然并不能因过失伤人而入狱,但也可以从民事上获得赔偿。宁妈没有报警,于是简敏敏成了唯一触犯过法律后,没有被追责的。
职务侵占张立新
张立新(简敏敏丈夫),立新集团老总,在宁恕的怂恿与牵线搭桥下,伪造其余两股东简敏敏(简家老大)、简宏图(简家老三)签名,将立新大厦抵押给才德刚(才哥)的集团,借贷8000万后,携款潜逃。后被简宏成(简家老二)从马来西亚劝返,退还5000万。
最终,张立新犯职务侵占罪,并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轻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不懂法的简宏图
发小程可欣的公司收支账目有问题,如果被税务部门查到,就要宣布破产。程可欣求简宏图帮忙,从简宏图公司开具一些增值税发票,用于应付税务申报,应付完毕后,再办理退货,开具红字发票撤销之前的增值税发票,中间并无实际交易。
简宏图知道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情是宁恕骗程可欣去做的,为了给自己设圈套,于是恼羞成怒,召集了一伙人困住宁恕,向宁恕索要自己的犯罪证据。争吵中,两人发生争执,产生肢体冲突,简宏图的殴打使宁恕癫痫发作,住进医院。
宁恕后来给简宏图出具了谅解书。
最终,简宏图因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无辜被害程可欣
宁恕无意间发现程可欣是简宏图的发小,于是在无意间结识程可欣的情况下,给程可欣出主意,让简宏图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帮助程可欣的公司完成税务申报。后宁恕意图败露,程可欣知情后,去税务机关自首。
最终,程可欣因有自首情节,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
程可欣这条线里还有一个之前不知道的知识点,因为她是自首,所以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她需要定期写思想汇报,以前在其他有取保候审的影视剧里,没有见过呢。
知法犯法宁恕
宁恕被打入院后,简宏图被刑事拘留。简大提着钱上门求宁家给简三写谅解书,跟宁妈起了冲突,宁妈追打过程中,自己摔下楼梯,住院。宁恕知情后去找简老大报复,两人拿刀扭打中,宁恕一刀捅到了来劝架的简二身上,导致简二送医院手术急救。
后来,简二给宁恕出具了谅解书,宁恕获得减刑。
宁恕为向简家复仇,教唆张立新卷款逃跑,教唆程可欣去让简宏图虚开发票。其他人定罪后,他作为教唆者,亦被定罪。最终,宁恕因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构成从犯)、职务侵占罪(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构成从犯),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看剧疑问
如果此时简老二不报警的话,宁恕能不能避免法律追责?检索结果是,不能。简二当时伤得很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所以即使他不报警,医院也会报警。
黑恶势力才德刚
才哥在宁恕的牵线搭桥下,借贷给张立新。在张立新卷款跑路之后,没有报警,反而带人上公司拘禁并逼迫简大签协议卖地。简二收到简大求救电话,赶来求救,并指出,当时张立新签的借贷合同因为伪造了签名,没有法律效力。才哥后来得知宁恕策划了这一切,又多次找宁恕的麻烦,并且把宁恕叫到公司暴揍了一顿。最终,简二把钱还上了,大家暂时相安无事。
但其他人伏法之后,才哥的所作所为也就浮出了水面。最终,才哥因为以下罪名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才哥的23个小弟也一起跟着判刑了,具体刑罚没有讲,大概编剧不想为路人角色耗费脑细胞了。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强迫交易罪
- 非法拘禁罪
- 敲诈勒索罪
- 聚众斗殴罪
- 寻衅滋事罪
相关法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过失造成他人身体重伤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年人犯本罪的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只有年满16周岁以上的才负刑事责任。(2)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3)主观上具有过失。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4)客观上必须造成致人重伤的后果。认定本罪时,要注意同意外事件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需要注意两点:其一,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他人实际的伤害结果而且要求这种伤害只有达到重伤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如果过失致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人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对重伤的认定,应当依照刑法第95条的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由法医正确地加以鉴定。过失重伤罪的鉴定依据、鉴定程序、审查原则和认定标准同故意伤害罪中对重伤的鉴定是相同的。其二,构成过失重伤罪,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伤结果的产生,并不是由该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决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伤情鉴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1款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第4款规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